关于举办山东省机动车检验机构
尾气排放检测技术标准应用与新增设备使用
培训班的通知
鲁汽修检协字〔2019〕033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19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鲁市监认字【2019】320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开展检验工作”。
为帮助我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正确理解和把握《方案》的要求,了解联合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掌握机动车尾气排放技术标准要求和新增设备使用方法,山东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联合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近期将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技术标准应用与新增设备使用要求组织系列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质量,此次培训特别聘请机动车检验行业知名专家进行授课并现场答疑。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以及主要检测人员,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二)政府监管部门人员可参加培训,不收取费用。
二、培训内容
(一)机动车尾气排放技术标准在检测中的应用;
(二)机动车尾气排放技术标准新增设备使用要求;
(三)机动车检验标准气体配备要求及使用安全;
(四)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解读。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10月22日14:00~18:00报到,10月23日正式开课)
培训地点: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0号黄河大厦。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680元/人,协会和服务平台会员单位1380元/人(含教材费、餐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含交通)自理。
五、其他
(一)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请学员将身份证号(用于制作证书)、培训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联系人邮箱;
报到时携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蓝底或红底,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二)报名及缴费
1、报名方法:请扫描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添加搜微信公众号:“标准与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关注平台“标准与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服务专区”─“最新培训报名”选项,进行在线报名。
标准与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缴费:本次培训费用由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单位山东崇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收取,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转账缴费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机动车环检+单位名称”。
户 名:山东崇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8661 1765 1014 2100 5552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经十东路支行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玫 赵秀秀
联系电话:18668922355 18853119983
电子邮箱:zhaoxx@scidcn.com
山东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 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2019年9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于举办山东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排放检测技术标准应用与新增设备使用培训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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