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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记录、报告不规范……山东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这五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次数:0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2月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介绍山东省2019年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情况。据了解,2019年8月至10月,山东对13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不规范等五大问题,29家受到行政处罚,有11家被注销撤销资质。


山东27个联合检查组对13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1家被注销撤销资质

为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违规检验行为。2019年8月至10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了2019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共抽调22名行政监管人员和59名省内外技术专家,组成27个联合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13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其中,56家机构具备安检、环检、综检检验能力;63家机构具备安检、环检检验能力;5家只具备环检检验能力;2家只具备安检检验能力。

检查中共发现各类问题689项,其中80家被责令改正,有29家受到行政处罚,有11家被注销撤销资质。部分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到位,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基本条件和要求,甚至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书面反馈被检查机构,并移交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五大问题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史亮峰介绍,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机构能够认真落实机动车检验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工作质量不断得到规范和提高。但部分检测机构仍然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

大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但部分机构对体系运行不重视,个别机构的管理体系是由咨询公司协助或套用其他机构予以建立,体系文件不能满足本机构的实际管理要求,存在“两张皮”现象,导致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执行标准不严格

个别机动车检验机构在检车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进行检验,存在检验项目漏检、误检、与标准规定项目不一致等情况。

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业务培训不到位,检验人员能力不足,影响检验质量;个别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疏于管理或管理不规范,致检验行为无法追溯或涉嫌存在虚假检验行为。

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

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不能持续保持资质认定时的状态,检验机构未对照仪器设备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标准要求进行计量确认;个别机动车检验机构场内交通标志标线不齐全、底盘部件检验地沟照明设施损坏、路面存在破损、个别项目检验场所不能保持发证时状态等情况。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不规范

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人工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内容不一致,检验记录存在不按照标准规定填写、填写不全等情况;个别机构检验报告存在漏签、非授权签字人签发以及用盖章代替签名等情况;还有个别机构检验报告存在车辆信息不完整、原始记录不能溯源等问题。(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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