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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首批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0-04-26 浏览次数:0

为有效防治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建立和完善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近日,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信誉好、技术强的M站,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和优质服务。(附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的公告



为有效防治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建立和完善我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决定在全市建设一批信誉好、技术强的M站,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和优质服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取得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

2.企业经营达到环保要求

3.无机动车维修及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4.维修管理系统接入山东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拟申报M站维修企业相关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及管理制度条件详见《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认定标准》(附件1)。

、申报部门

各区市维修企业向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直维修企业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1-5168995。

申报时间

M站申报截止时间2020531日。

、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维修企业将申报材料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初审(市直维修企业报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

2.技术审核。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核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信息公示。市交通运输局符合M站条件通过技术审核的维修企业,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申报材料

1.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申请表(附件2);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环保方面材料

4.相关管理制度汇编

 

 

附件:1.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认定标准.doc

      2.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申请表.doc


 

2020年423




来源: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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